云南省会泽县金钟镇头塘村委会副主任高某,因其妻不孕,受传宗接代思想影响,求子心切,屡次动用征地补偿款和工作经费,为其妻治病,并培育兴义男科一名。近日,经会泽县法院审理,以贪污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年。
现年34岁的高某,与其妻结婚多年,一直未生育,迫于老人压力及村邻的闲言碎语,经到医院检查其妻患不孕症,在花光家里所有积蓄为其妻看病未果后,便起了动用村里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贪念,利用其既管钱又管账的职务之便,采取不记账和收入不入账的方式。
据了解,从2004年到2011年1月案发时,高某共动用公款105835.39元。
该案由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以高某犯有贪污罪移送起诉,经法院审理逐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