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女怀孕期间是不宜过性生活的,就连以往很多医学教科书,也普遍认为在妊娠期是不宜过性生活的。而事实上,很多研究结果表明,在孕期有过性生活的妇女所出现的并发症并不比无性生活者多。因此,在妇女怀孕期间,合理地安然性生活,对于母子的健康并无什么影响。
怎样安排性生活呢?按照女性的生理特点,可将妊娠期分成3个阶段:
1.妊娠头2月,一般应避免性生活,以防止子宫收缩而发生流产。因为怀孕头3月,胚胎在母亲子宫里还未牢固地生存下来,随时有掉落的危险,性生活时阴道与子宫颈受到机械刺激,腹部会受到挤压,尤其是在性生活过于激烈的情况下,这样一些机械性力量也足以引起流产,因为这些机械性力量会诱发子宫强烈收缩。另外,男子的新鲜精液能引起妇女子宫肌肉大幅度的收缩或松驰,这是精液中有某一种能刺激和影响子宫肌肉活动的物质在起作用。但现代医学还发现,人体内除前列腺精液中有前列腺素外,其他许多脏器都会产生此类物质,精液中的前列腺素过多或子宫肌肉对前列腺素的反应特别敏感,也容易发生流产。
2.临产前1~2个月必须严格禁止性生活,因为行将成熟的胎儿本已有分娩的可能,如果此时性交就会引起子宫收缩,就可能导致早产、早期破膜、感染和增加新生儿死亡率。在女子临产的日子里,因孕妇的抵抗力下降,就会有浮肿、高血压等情况,在此期间性生活,更有增加细菌侵犯生殖道与泌尿道的机会,一旦发生感染病变,就会增加正常分娩的危险性。如果再夹杂有一些妊娠异常情况,例如前置胎盘,胎盘早期剥离等,未及时处理,又冒然性交,有时会引起孕妇子宫内大出血的危险。
3.介于妊娠头3个月和临产前2个月之间的这段日子,夫妇过性生活是安全的,孕期有性欲,说明孕妇的全身性健康状况良好。但是作为丈夫,要理解妻子的性欲在怀孕以后可能会有改变。怀孕后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起了巨大的变化,大多数孕妇的性欲有所下降,甚至完全消失,部分孕妇的性欲可能没有改变,但也有少数孕妇的性欲可能增强。对于某一个人在怀孕以后的不同时期,性欲改变也有不同。孕早期,由于早孕反应(恶心、呕吐、胃口差、头晕、乏力和心悸等)的影响,性欲下降较明显;孕中期,早孕反应基本消失,孕妇进食较多,体力较充沛,因而性欲较强;但到孕晚期,由于孕妇的负担加重,加上心理因素的影响,性欲又一次下降。因此,在孕期过性生活要尊重妻子的性欲望,绝对不能在妻子无性欲的情况下强行性交,这样做是十分有害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妇女孕期内,应该减少性交次数,即使性交,应注意性交姿势,避免压迫孕妇腹部,性交动作要轻柔些,不能过于频繁和粗暴,还要注意性生活前后的清洁卫生。对有习惯性流产史、早产史、孕期有阴道流血、妊娠高血压综合症。以及妊娠合并心脏病、高血压和糖尿病者,在孕期还是应该避免性生活。总之,作为丈夫,应该关心,体贴和爱护妻子,使妻子减轻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,否则,会损害妻子的身体健康,以致造成终身痛苦,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,成为终身的遗憾。